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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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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来源:本站
日期:2016-11-30 11:47:00
来源:本站

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方案

 

琼教高[2016]36号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精神,构建我省结构合理的学科建设体系,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创建国内一流学科,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启动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战略、服务海南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接国家战略部署,加强资源整合,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扶强、扶优、扶需、扶特,引导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激发高校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打造学科高峰,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局部高端突破。

        二、基本原则

学科建设是高校学术地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载体。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按照“对接国家计划、服务重大需求、强化学科特色、加强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十三五期间,通过对学科持续加大力度的建设,建成一批综合实力位居国内一流水平的特色重点学科。

    (一)对接国家计划。紧紧抓住国家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机遇,坚持一流标准,汇聚一流队伍,打造一流学科,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建设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学科高峰,实现高等教育的局部高端突破。

    (二)服务重大需求。围绕国家和海南省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研究和解决国家、海南省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突出我省高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服务海南十二个重点产业、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加快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强化优势特色。凝练学科方向,突出旅游、热带农业、海洋、医疗健康等特色,与高校博士、硕士学位点建设紧密结合,集聚发展优势,强化特色学科,拓展新兴交叉学科,增强学科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动态调控,建立激励与退出机制。实施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奖惩依据,建立财政投入与建设成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三、建设目标

    (一)学科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5个及以上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的行列,ESI排名进入前1%或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进入前10名。15个左右的学科在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对接海南“12+1”重点行业、引领海南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科研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依托特色学科,建成一批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高级专门人才,取得一批重大科研创新成果、发明技术专利和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显现。

    (三)改革示范成效明显。鼓励高校试行学科特区,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协同攻关、人事制度、资源分配、绩效奖励等改革,力争取得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的改革试验成果,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

         四、建设任务

    (一)凝练学科方向。服务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学科发展前沿,优化学科结构布局,凝练若干相互支撑、相对稳定、特色显著、优势突出的学科方向,优化一批相互促进、交叉协同、集群发展的学科群,打造学科发展的高峰和增长点。

     (二)汇聚学科队伍。探索建立有利于一流人才集聚的政策环境,围绕学术前沿和重大战略需求,重视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通过“南海学者引进计划”、“海外名师项目”等举措,通过各种短期或远程合作模式,吸引一流人才为我所用;着力造就杰出学术人才和创新骨干人才,积极培育优秀青年骨干。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完善学科绩效评价机制和人才评价制度,注重培养创新团队,为卓越人才队伍凝神聚力、潜心治学提供保障。

    (三)培养创新人才。强化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把培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国家使命、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作为根本任务。以高水平科研为支撑,在科教结合、产学结合上形成稳定有效、持续发展的培养模式。

    (四)构建高端平台。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设若干具有创新性、交叉性、开放性的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以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重大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计划,整合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平台的突破。

    (五)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突显特色学科和学科特色,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转化机制,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直接转变为先进生产力,将科研创新与推动经济发展有机融合,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

    (六)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学科建设机制和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竞争性人事管理机制、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激励机制。建立有利于创新、交叉、开放和共享的运行管理机制,推动跨学科、跨高校、跨系统、跨地区协作。

   (七)产出一流成果。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创新成果;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究,产出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着力破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难题;加强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海南区域文化传承创新,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高质量、高品位的精神文化产品。

          五、建设方式

    (一)建设类别。根据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海南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以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为目标,着力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特色重点学科设A、B、C三类。

      A类:主要面向重点建设高校和已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目标为培育国内一流学科,引领和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B类:主要面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高校和已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目标是要形成我省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打造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基地。

     C类:主要面向即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和学科,以及应用型本科高校,目标是引导学校紧紧围绕“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加强应用型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二)建设周期。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为5年,即2016年至2020年。

    (三)申报范围。学校范围为海南省各本科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学科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2011〕11号)中的一级学科进行申报和建设,其中B类特色重点学科允许有少量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二级学科加入,C类特色重点学科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交叉学科加入。

        (四)申报评审。按照“条件设定、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1.各高校结合实际,根据学科布局情况,择优遴选出参加申报我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的推荐学科。

        2.申报学科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按时间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学科需在一级学科确定3个以上有优势和特色的研究方向,并按要求填报《海南省特色优势学科申报表》(见附件),科学编制2016年—2020年建设规划,细化量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年度实施计划、资金需求和来源、保障措施等。

     3.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学科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符合设定条件的申报学科进行评审。通过专家组评审的学科,与省教育厅签订目标责任书后进入建设期,启动建设实施。省教育厅对确定后的特色重点学科名单予以公布。

   (五)绩效考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实施中期评估和周期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办法,绩效评估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实施,依据评估结果奖优罚劣。2017年底进行中期评估,并将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特色学科实行动态调整,对学科建设完成较好的将继续支持;对有重大进展的学科给予奖励;对建设效果较差的学科,及时要求整改或取消立项。2020年建设期满进行终期验收,学科建设要如期完成建设目标,A类特色学科ESI排名进入前1%,或在全国学科评估排名前10名。B类特色学科的国内排名要有明显上升,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基本条件(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基本条件》量化指标考核);C类特色学科达到专业硕士点或学术硕士点基本条件(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基本条件》量化指标考核)。

    (六)实施要求。各高校是学科建设的主体,要建立健全有利于特色学科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提供相关支撑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学科责任教授的奖励和考核办法,明确建设期的责任和目标,探索有利于特色学科建设的管理“特区”,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要积极探索促进特色学科建设国际化发展、协同创新的模式,增强对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在整体建设规划中落实学科建设配套经费,明确对特色学科建设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保证特色学科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