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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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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4-12-19 11:18:03
来源:本站

        即将进入的“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完成国际旅游岛建设主要任务的决胜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加快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工作任务重、时序安排紧,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圆满完成全省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科学分析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准确把握海南省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紧紧围绕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中长期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使其成为指导全省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编制“十三五”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体现中央精神和我省的战略决策。要把握好中央对海南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省情,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二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体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在规划的性质、功能、内容和实施机制等方面锐意创新,既要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也要提升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要明确规划编制范围,找准规划功能定位,增强规划的约束力。三是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要准确把握基本完成国际旅游岛建设主要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目标的设置要实事求是,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差别化的发展目标。四是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试点,探索市县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五是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要发挥好各部门、各地区规划系统的力量,充分借助外脑,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六是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七是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二、主要工作

  全省“十三五”规划主要工作包括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一)编制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要在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明确“十三五”期间发展的战略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等。按照国家要求,我省要编制省级总体规划和市县级总体规划。

  (二)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政府指导特定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要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编制一批省级“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要合理把握不同专项规划的定位,减少专项规划之间的重复和避免矛盾。

  (三)编制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要根据实际需要,围绕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编制相关区域规划。要突出区域规划的战略性、空间性、跨行政区的特点,做好编制工作中的部门、地区之间的衔接。

  三、组织协调

  成立海南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全省“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

  专项规划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省级单位可根据职能范围,编制一个或多个专项规划。对于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跨多个领域和部门的重点专项规划,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定,并将规划的范围、目标任务、资金平衡等重要内容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后印发实施;其他专项规划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议并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后印发实施。

  省级区域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级有关部门,会同区域内市县政府编制,指导区域内的经济、人口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产业布局等重大工程建设等。

  四、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前期课题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从现在起至2015年2月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发展改革系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切实开展调研工作,起草形成我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和咨询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修改完善基础上,报省政府审定。加强对重大问题、重点项目的研究论证,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

  (二)第二阶段,总体规划框架研究。从2015年3月到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会同各市县、各部门研究纳入国家和省级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做好向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组汇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体规划纲要起草和论证衔接审议。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后到2016年初,研究起草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做好报送省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省“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精神,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听取各地区、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开展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各市县总体规划草案的衔接工作。总体规划草案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五、近期重点工作

  (一)启动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采取定向委托、公开选聘等多种形式,针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问题开展前期研究。成立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小组,在规划调研、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二)开展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分区域、分专题开展市县调研,听取地方对全省“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三)开展“十三五”规划培训,从规划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提高规划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