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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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07-10-31 00:00:00    点击率:次   来源:本站

1)政策研究与建议。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教育体制改革动向;搜集分析并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最新动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和专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我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宏观建议和实施方案。

2)发展研究与建议。根据国家宏观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我校实际,适时提出我校中长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分步发展设想。主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相关科研课题。

3)改革策划与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高等教育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及具体计划,紧密结合我校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并制定整体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规划编制与实施。根据国家、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基本要求和我校实际,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协调并督办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学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各系部发展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验收和监控;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各系部等二级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的量化考核。

5)重大项目的监管。参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所列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省以上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监管。牵头组织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设备仪器采购等事项的招标与监督。

6)对外协作与联谊。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合作办学的方向并洽谈具体合作项目,参与合作办学协议的谈判与签订,组织对我校合作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横向协调。

7)随时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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